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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兴安盟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019-07-15 09:46:51中考网整理

  2019年内蒙兴安盟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公布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普通高中

  全盟普通高中分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各批次网报时,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志愿填报。

  一、第一批次学校录取

  乌兰浩特一中(汉授)、乌兰浩特二中(蒙授)

  第一次录取:“统招生”录取办法

  1.盟教育局以今年下达2所学校的统招计划数(乌一中342人、乌二中143人)为基数,划定一个统招志愿填报最低控制分数,在此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2.第一次统招生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份没有要求,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均可填报。

  3.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4.在统招生额满录取结束后,会产生一个“统招录取线”。

  5.统招录取结束后,已被录取的考生即被“锁定”,不能再参加“分招”和第二批次的志愿填报。

  6.注意事项:

  ※达到第一批统招最低控制分数且符合定校择优的考生如填报了第一批次统招志愿,但未被录取,可继续填报第一批次学校的分招志愿。

  ※达到第一批统招最低控制线且符合定校择优身份的考生务必在统招录取时段填报乌一中、乌二中志愿,如未填报,即默认为该生不填报第一批次学校(乌一中、乌二中),将无法填报第一批次的分招志愿,只能填报第二批次学校的志愿。

  ※达到第一批次统招和分招录取最低控制线,但考生自愿报考旗县市优质普通高中,可以等待第二批次时填报志愿。

  7.“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入“分招生”录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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