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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考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2019-06-06 15:21:17中考网整理

  2019年中考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公布了,具体详情如下所示: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精神,深化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规定,深化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二、总体思路

  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个人志愿实施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三、招生计划

  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0%。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招生计划建议数。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审定后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教育局下达到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不超过50人。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2.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自行招生。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定向计划。

  3.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4.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名额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招生范围

  宝鸡中学、姜城中学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招生。民办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定向计划面向举办地县区招生。其他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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