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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南通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3)

2019-06-05 13:52:05中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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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考生没有将某学校填在第一志愿,该校是否会拒录?

  今年我市在同一批次(除六县普通高中)的学校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任何学校无法拒录非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

  9.没有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怎么办?

  市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0日前公布职业类学校未完成计划,在7月20日-7月24日下午5:00,未被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不需要签字确认。

  补录阶段没有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

  10.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加分照顾?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等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6)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一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三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报当地招生部门验审后,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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