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中考招生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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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中区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外地学生和本区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含报考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
在吴中区就读普通高中的外省籍学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高考。
3.收费标准
(1)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费(含体育)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75元。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
(1)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会考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2)考试科目和计分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体育七门。语文、数学满分为130分,英语满为130分(其中书面题10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题30分);物理、化学满分均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及历史满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体育满分为5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40分。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书面考试)、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中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体育科目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方式(方案另发)。
(4)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2019年6月17~19日
考试日程:6月17日上午9:00~11:30语文
下午14:00~15:40物理
6月18日上午9:00~11:00数学
下午14:00~14:50历史
15:40~16:30道德与法治
6月19日上午9:00~10:40英语
下午14:00~15:40化学
体育学科考试安排在2019年5月6~10日之间(雨天顺延)举行,平时成绩考核日期为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
(5)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其中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在初一学年结束时组织考核,生物、地理、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安排在初二学年结束时组织考核。艺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务细则和区教.育.局、区招办的要求执行,文化考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7)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原则上不查分,如果考生和学校均认为确有必要复查的,可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区招考办办理查分手续,查分只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8)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试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中考改革。
2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其中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5项合格。初、高中要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的建立和使用,通过电子平台,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遴选、审核、监督和使用制度。
(2)体格检查
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