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中考加分项出了!最高可加30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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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
(1)户口本。
(2)由考生家长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证明)。
(3)苏州军分区出具的审核意见。
说明:以上军人均为现役军人。
9.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1)户口本。
(2)干部证或三级以上消防长的消防员证
(3)名册及任职命令复印件。
(4)苏州消防支队政治处出具的审核意见。
10.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1)户口本。
(2)由公安部门颁发的证明。
(3)苏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11.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1)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苏州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出具的审核意见。
办理加分程序
1.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并填写《2019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
2.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意见。
3.家长将《申请表》,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复印件交学校。
4.学校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