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镇江扬中市中考考试方案及招生政策(2)
(3)地理、生物学科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成绩经折算后计入2020年中考总分。
初二年级未参加过我市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2019年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
初二年级参加过我市组织的生物和地理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其卷面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两门学科中有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的,可在2019年中考时申请重考,按其重考卷面成绩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
(4)升学成绩处理
2019年升学考试总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10%计入升学总分。以上各学科考试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成绩总分。
5.阅卷形式
我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我市设阅卷点。阅卷教师在镇江市范围内统一选聘,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镇江市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6.成绩通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进行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考生的成绩或排名。
(二)部分学科学业水平考查
1.物理、化学实验考查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扬中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考查时间为5月上旬。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结果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为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达到“A”(优秀)等级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降分录取待遇。
2.其他学科考查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生物实验技能等学科考查工作由扬中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考查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测试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2020年艺术中考按照《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镇教发〔2017〕85号)执行。
(三)综合素质评价
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学生评价工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6项内容全部达到合格(或C级)以上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至少有一项为“A”,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分配降分录取待遇。凡评定结果为“A”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四)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两部分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全卷得分满60分,物理、化学学科全卷得分满50分,即可认定该学科毕业成绩及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部分)整卷得分超出100分,毕业成绩仍按100分计。
考试(考查)未达到及格(或合格)等次的学生,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组织补考。补考成绩达到及格(或合格)以上的,一律计为及格(或合格)。
考试(考查)成绩及格(或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全部达到C及以上(或合格)的,准予毕业,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和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重申我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镇教办发〔2013〕211号)精神核发毕业证书。
没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的考生,以及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且未能参加补考或补考仍未及格(或合格)的考生,不能核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