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台中考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2019年烟台中考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发布了,2019年烟台中考志愿填报时间:7月10日至11日,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开发区教体卫生局,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我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思路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为总体目标,在保持我市考试和招生录取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结合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等现实要求,积极探索考试科目的等级评价,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我市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二、招生计划管理
201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4.5万人,在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前提下,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招生计划的管理和调控。在充分考虑各区市总的高中阶段资源状况、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能力和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上,确定全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达)。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学校自主特长招生两类,市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其中,自主特长招生数量不高于招生总计划的5%。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的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含“3+4”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下同)招生来源计划,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区域职、普招生比例的合理配置,确保完成所属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三、考试报名
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既无我市户籍也无我市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无我市户籍但是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区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我市户籍、无我市学籍需回户籍所在区市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须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区市报考。全市统一在5月10日至13日报名。各区市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凡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在招生录取时应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误导、阻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全市学生统一在7月10日至11日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网上填报志愿。
四、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名,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有关学业水平考试详细内容见《烟台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附件1),各区市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增减考试科目和调整考试分值。
(二)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对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评定,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由学校组织实施。
各区市要根据《烟台市2019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附件2)制定科学、详细的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要将《烟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于5月30日前报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各区市要将参加自主特长招生学生的《烟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转给相关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