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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眉山市中考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019-03-30 13:40:39网络来源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19年四川省眉山市中考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地方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评价方式: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分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日常评价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学期评价是在日常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自评、互评、班评、学校审核”等方式进行。毕业评价是在学期评价的基础上对每个学生进行的综合评价,学期和毕业评价结果以A、B、C、D等级形式呈现。

  评价程序: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教师、学生做好日常、学期和毕业评价,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每学期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对A、B等级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15日的公示。

  结果运用:凡报考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A等级;凡报考省级示范高中其余志愿和报考特长生招生、自主招生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凡报考其余高中志愿的考生(含民办高中),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

  组织实施:制定《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逐步建构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实行学校、县、市三级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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