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2019年中考:湖南师大附中博才中学直升政策参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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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程序
1.计划下达
4月26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对我校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下达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对口直升生的计划。
2.宣传发动
(1)4月29日,发布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公布本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
(2)4月29日14:30各班要求学生在学校官网下载并学习《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2018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
(3)所有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自行申报,由学校进行初步审核,并公布初步入选直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
学校根据九年级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初步确定对口直升生拟定名单。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该生九年级八次月考总成绩平均分+优惠加分(上限为10分)。
4.学校审定
(1)学生将所有原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对学生的原始资料逐一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2)对初步入选的拟定直升生综合测评分数进行统计与排序,按照文件规定的人数确定直升生入围名单。
(3)如出现最后两名以上的学生综合分数相同而导致无法直接确定入围名单,则以八次月考总分为依据,择优入围;如八次月考总分相同,则以七、八年级期末成绩总分为优先入围依据;如果七、八年级期末成绩总分也相同,则由学生家长当面抽签决定。
(4)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口直升生名单。
5.张榜公示
5月2日—4日,学校在校内公示对口直升生审定名单。
6.志愿填报
(1)5月5日8:00,学校下发《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
(2)5月5日-6日,学生及家长填写《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
(3)5月7日9:00之前,学生将《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签名确认。
(4)5月7日9:30之前,班主任将收齐的《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年级组长,年级组长签名确认。
(5)5月7日10:00之前,年级组长将收齐的《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教导处,教导处落实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7.汇总上报
5月7日17:00前,学校将《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8.网上公示
5月18—20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对口直升生录取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www.csedu.gov.cn),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对口直升生录取名册。已被录取的对口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考试,且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六、工作要求
1.对口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对口直升生计划,在校内进行对口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
3.对口直升生的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精神,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结果只视为荣誉,不作为直升生加分依据。学校将以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依据,并不再另行举行对口直升生招生考试。
4.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或放弃直升,不以许诺优惠条件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其他协议。
5.学生和家长填写《2018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上交学校确定直升后,不得再作更改。
6.在对口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九年级直升生优惠加分办法(特别注意:所有优惠加分仅限初中三年的获奖情况,优惠加分总分设上限为10分)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获奖证书为准)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1分;
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3分;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5分;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8分。
同一学生同一学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2.艺术竞赛(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博才中学主管单位主办的各类竞赛)
(1)“三独”比赛
获得区级最高等级奖项加2分;获市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分、3分、5分;获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2分、5分、8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2)其他艺术竞赛
参加全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的每人加1分;
参加全省中学生艺术展演并获奖的每人加2分;
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并获奖的每人加4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3.体育竞赛(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或博才中学主管单位主办)
获得区级竞赛第一名的加1分;获得市级竞赛第三、二、一名的分别加2分、3分、5分;获得省级竞赛第六、五、四、三、二、一名的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6分、8分;获得全国竞赛第八、七、六、五、四名学生加6分,三、二、一名的分别加7分、8分、10分。获得集体项目奖或乙级队竞赛奖项的按50%计算加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4.创新与创作(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或博才中学主管单位主办)
参加创新作文竞赛获得市一等奖的加2分,获得省一等奖的加4分,获得国家一等奖的加6分。在校报校刊和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的加2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奖或多次发表文章的只计最高加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