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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19:政治初一下学期知识点

2018-10-10 14:35:59中考网编辑

  1、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唯有知耻,才有自尊。

  2、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劳动、尊重他人人格。

  3、自尊的人最看重自己的人格

  4、自负与自卑都是以自我为中心

  5、如何做一个自信的人?A、发现自己的长处是自信的基础;B、相信自己行,才能大胆尝试,接受挑战。相信实力是撑起信心的重要支柱;C、自信之歌回荡在个人成长的努力之中,回荡在民族振兴的奋斗之中。

  6、自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表现在生活自立,学习自立,人生自立等方面

  7、依赖思想的危害:

  8、怎样自立?A、告别依赖就是要独立的生活,要独立生活就要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B、我们应该学会独立自主的处理生活学习中的各种问题;C、面对生活中的问题,从小事做起,多实践,多锻炼。同时,要大胆的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反复锻炼,提高自立能力。

  9、自立不是拒绝帮助,依靠不是依赖

  10、自强精神表现在: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丧气;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志存高远,执著追求。

  11、自强精神对个人和国家的作用或意义:

  12、青少年如何自强?A、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并坚持不懈的奋斗。理想,自强的航标;B、战胜自我,不放任自我,战胜自我,自强的关键;C、扬长避短,自强的捷径。

  13、为人生的理想执著追求,是所有自强者共同的特点

  14、人生难免有挫折,挫折是人生的一部分,是不可避免的。面对挫折,我们要培养承受挫折的健康心理和坚强的意志,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掌握克服挫折的有效方法,迎难而上,战胜挫折。

  15、挫折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挫折具有双面性,一方面,能使人们前进的步伐受到阻碍,产生焦虑、忧愁、不安等消极心理;另一方面,又有利于磨砺坚强的意志,增长才干和智慧,取得成功。

  16、应对挫折的方法:

  17、磨砺意志的方法:

  18、坚强意志的表现:自觉性、果断性、自制力、坚韧性

  19、培养坚强意志的作用:坚持正确的人生方向,走出失败的阴影,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成就一番事业,需要坚强的意志(实现人生目标的保障)

  20、法律的含义或特征:

  21、法律的本质:体现了人民意志,维护了人民利益

  22、犯罪的含义或特征:①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②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

  23、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关系: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犯罪。因为许多违法犯罪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为此,青少年要加强修养,注意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2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吸食、注射毒品”、“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是严重不良行为之一。

  25、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是:

  26、国家为什么要注重校园安全问题?①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国家的特殊保护;②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③家庭、学校、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④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27、青少年如何预防违法犯罪?A、要树立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B、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要防微杜渐,自觉纠正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一个人如果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小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C、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对这些同学,我们不能歧视他们,应主动伸出热情之手,团结他们,帮助他们改正错误,让他们融人集体的大家庭,共同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28、保护未成年人的四道防线(四种保护):

  29、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径有:非诉讼手段、诉讼手段、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30、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的行为底线

  31、如何正确行使权力和自己履行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2、义务教育的主要特征:①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②具有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校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③具有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33、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义务教育阶段最基本的三项义务: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34、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35、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最首要的人身权利,是物质性的人格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

  36、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37、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①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生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②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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