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中考作文题目点评(二)
在题目形式上,2018年陕西省中考作文试题相对于2017年来说少了一段“导引”文字,对作文内容的限制更少、放得更开,可写得素材更多,这其实更有利于学生寻找自己的优势点进行创作。
再看题目“阳光”,初步判断是一个比喻类作文命题。审题时候要找出“阳光”这个喻体相对应的本体,即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阳光”。在化虚为实的思考过程中,我们发现,可以选择的本体诸如奋斗路上的收获、成功、互助等,与人交往过程中的理解、宽容、和睦等。总之,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感受,只要找准切入点,都可以和“阳光”一词挂钩。对“阳光”一词理解不同,决定了作文的选材和立意。
中考的命题人多希望学生写自己身边的人和事,或写自己一段成长经历,今年的作文题也不例外。所以,学生在构思的时候,不能将思维局限在“阳光”二字上,就阳光写阳光,而是直指作文题目所要表达的主旨。我们可以用扩展或替换词语的方式,将“阳光”(喻体)扩展或替换成学生需要表达的主旨(本体)。即,不妨把题目变成“成长路上的阳光”“友谊的阳光”“奋斗路上有阳光”“那段温暖的记忆”“找回阳光”等。当思路到此,考生会觉得中考题目不再“高不可攀”,会惊喜地发现,平时我们也有这些方面的作文练习:实现梦想的不懈努力、感恩追梦路上师长的恩情、追忆青春路上的同学情谊……
题目审定后,我们明确了阳关的含义,也回忆了相关的人和事,那么如何能写出一篇佳作来?我们可以借鉴一下现代文阅读中习得的知识和能力。表达方式和表现手法的选用,加之准确恰当的细节描写和修辞,准确并深刻地表达内心的思想感情,这样的文章必然优秀。
在写作中,我们最容易做到的是变叙述语言为描写语言。即运用细节描写让人物更活灵活现地展现在读着面前,让事件中的人物自己“说话”,而不是单纯的第三人称转述。这样刻画出来的人物才是立体的、丰满的,自然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语言描绘中,加些修辞手法来增添语言的表现力,还可用一些成语、四字词语、俗语作为作文语言的闪光点,作文的可读性必然增强,语言也必然富有感染力。
作文思想的深浅是由学生感悟生活的能力决定的。写作中要尽量深挖主题,深挖自己的感悟,只有这样,作文内容才有深度,主旨才能深刻。但是,如果考场思维受限,难以达到这样的境界,至少要保证事例传递出来的思想情感要顺理成章,即文章要流露出作者的真情实感,不能话语生硬,情感牵强。
今年作文被称为“小学都写过”的题目,如此简单的题目要脱颖而出,是不是得避免“千篇一律”“人云亦云”的现象,是不是得从选材和立意上推陈出新,以及是不是对作文书写要求更高,这些就留有后面几届老师和学生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