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中考网-全国站

中考网

东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4)

2018-07-23 13:54:05中考网编辑


  3.完善名额分配办法。市教育局将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4.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严格按省的要求,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5.加强招生信息监管。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规范成绩发布,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等。严禁各初中学校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6.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加大学校招生诚信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提高考试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按国家规定严肃查处、坚决打击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的行为。

  7.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增强招生吸引力。各初中学校要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我市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8.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配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升学的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五)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时,应注重考察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美育鉴赏能力,避免过度依赖传统的笔试手段,形成新的应试模式,我市将积极探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的新方式。同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依托先进技术手段提供事实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并成立东莞市教育局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和组织改革工作的实施。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顾问团队和校长顾问团队。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和信息化科,负责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方案》,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道德与法治、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加强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命题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确保考试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积极发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的功能,促进初中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加强督导,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把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评估镇(街、园区)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开支。加强考试机构及其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命题组织保障和审查制度,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镇街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考试招生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7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