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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藏昌都中考查分时间:7月6日

2018-07-09 17:48:53中考网编辑

  2018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顺利结束。评卷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评卷工作组织严密,评卷管理监督到位,评卷程序严谨有序,评卷质量公正无误。为进一步做好成绩公布和复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公布

  (一)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于7月6日22时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xzzsks.com.cn)、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http://220.182.46.135:8001)、中国电信声讯台96833513和中国移动声讯台12580统一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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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布的项目有语文、汉语、藏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思想品德、体育、考试总分、政策加分和特征总分。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2018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藏教考试[2018]5号)文件精神,合算考生各科成绩。

  (三)如有需求,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申请办理书面成绩证明(见附件1)。

  二、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核检查。

  (一)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申领《2018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以通过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下载,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必须在7月12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原则上申请复查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二)市地相关部门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于7月12日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按照相关要求和考生申请,由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评卷专家,会同监督检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请进行复核,只查分不查卷,复查(复核)仅限于漏评、误评情况及小题分汇总,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见附件3),并及时反馈各市地招生办,由市地招生办向考生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招生办必须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对于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二)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禁止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散布考生报名信息、编场信息、申请信息、成绩信息。

  (三)自治区招生办值班电话为:0891-6361823、传真:0891-6361823,联系人:秦臻、龙泽慧、王杰、杨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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