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嘉兴中考招生政策问题答疑汇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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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生推荐办法
2018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生(预备推荐学生)推荐办法规定,名额分配学校为市本级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考生的资格分两种情况: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和市本级初中学籍,在本施教区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在八、九年级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嘉兴五县(市)户籍,在市本级民办初中就读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具有定向分配嘉兴一中资格,操作办法与市本级户籍学生相同。
考生获得的推荐条件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评价、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等方面。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B等及以上;三年学业成绩方面:七至九年级每学期期末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社会?思品、科学)成绩优秀者,全科总分按照当年五门学科实际考试分数计算,要求学业成绩在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18%,每学期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当初中学校在前18%学生中不能完成推荐计划时,最多可以放宽到22%;特长发展方面,学生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发展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项目(按获奖级别逐次排序)。
2018年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和北师大嘉兴附中面向市本级名额分配生计划分别为264名、240名、225名和240名。各初中学校按照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推荐学生。考虑到推荐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流程包含4个步骤
志愿填报:坚持“自愿填报、尊重志愿”和“公正选拔、平等竞争”原则。各初中学校按要求公布名额分配生推荐资格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志愿。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师大嘉兴附中4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按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嘉兴市本级名额分配生资格志愿表》。推荐资格公示后,不得放弃或更改志愿学校。预备推荐学生推荐办法和名额分配生一致,按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嘉兴市本级名额分配生预备资格志愿表》。在名额分配生报名不足时,以区为单位,由预备推荐学生按照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推荐为名额分配生资格人选。初中学校在名额分配生资格推荐工作中,要做到“两公示”,即政策办法公示、推荐人选公示。公示地点必须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初中学校要在5月25日前完成名额分配生资格推荐工作。
审核:名额分配生资格志愿表等有关材料统一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并在嘉兴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录取:获得名额分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统一参加2018年嘉兴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规定比例退档,根据中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赋分)从高到低提前录取。
市本级高中自主招生办法
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实施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质的市本级初中毕业学生。自主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计划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特色班原则上不超过15%。
自主招生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标准明确、过程规范、结果透明的原则,制定本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应包括:招生类别(项目)、计划数(含总数和各项目人数)、报名条件,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时间、内容、方式、成绩评定办法,录取规则(包括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成绩)在录取总分中的权重占比等)。
特长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考生先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特色班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成绩合格考生可以填报特长生(特色班)志愿,参加中考后,列入统一招生,按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特色招生可以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和学科或专业素养发展能力评估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