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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

2018-03-15 18:29:12中考网编辑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

  1.基本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把握学生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坚持客观记录、民主评议、公开公正原则,探索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有机结合,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简明可用。

  2.评价内容

  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内容。评价要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和人生态度等方面的相应表现。重点记录学生日常在校表现和参与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

  (2)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以及自我认知、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3)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表现等。

  (4)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5)个性发展。充分体现学生特长发展,主要考察学生在某些方面的兴趣爱好及突出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参与活动的表现情况,以及在该领域取得的成果等。

  3.评价程序

  (1)客观记录

  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运用写实方法,客观记录学生每个学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将各学期相应评价结果汇总后形成最终档案材料。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2)民主评定

  学校应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五个方面进行评定。评定在过程记录与分项测评基础上,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家长评相结合,各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确定等级。

  (3)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分为四等,用A、B、C、D表示,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各评价等级比例由学校根据各市(州)教育部门要求实行总量控制。

  (4)公示审核

  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评定结果须告知学生并由学生确认,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处以显著方式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5)形成档案

  学校对公示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学生须认真复核本人档案并签字确认。班主任和校长还需进一步核实信息无误后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存档,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经学校确认存档后,电子数据将不得再变更。

  4.结果运用

  (1)用于学生自我评价与自我提升。学生全过程参与本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记录、收集、整理与确认,以学生自评为主,以学校、教师、家长、同学参与评价为辅,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评价既要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展现个性特长,又要促进学生全面客观认识自我,帮助学生科学规划人生,有益于学生主动地自我发展和提升。

  (2)用于改进初中教育。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评价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成绩,科学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落实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有效推动学校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初中学校办学模式向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3)用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参考依据。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中学校选拔人才提供真实可靠的重要参考依据。高中学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并公开参考依据使用情况。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招生制度

  各市(州)结合实际,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要研究制定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重要参考的实施方案,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方案,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示范性高中学校对地理、生物等科目的等级要求由各市(州)确定。

  2.招生录取类别

  (1)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经济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2)落实配额生比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给区域内初级中学招生指标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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