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有要求(2)
2017-12-21 14:25:25谢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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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验操作,其中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各门科目的考试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鼓励:分数+分级相结合
在考试成绩呈现上,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市仅以“等级”呈现成绩,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
道德与法治科目将纳入招生录取科目
《实施意见》明确了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
据悉,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
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
省教育厅表示,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