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华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2015年金华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引导学校和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认真组织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学生提供更多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体育学科教学质量,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定的体育运动技能,有效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金华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焜
组员:吕潮阳、王荣文、张潜、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
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建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地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
三、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体现公平,确保有序。
2.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促进学生的平时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3.以人为本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培养兴趣,发挥特长。
四、考试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5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五、分值设置及操作办法
体育考试按30分列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其中体育平时成绩15分,体育运动技能考试15分。
(一)体育平时成绩。七、八年级由学校根据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每学年最高为5分;九年级按次年4月学校组织的耐力测试成绩为准,最高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