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泸州中考普高最低录取线340分(2)
2017-04-12 10:23:36华西城市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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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批次和分数由前到后依次录取。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40分。任何普高学校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普通高中定向生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录取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计划时,剩余的定向计划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最多可降低40分录取。
特别提醒
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加分
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按50%比例实行定向招生。享受定向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就中考加分政策而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感恩奋进”好学生、“诚实守信教育”好学生“文明友善”好学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驻泸部队军人子女、国家规定的军人子女享受5——20分的加分政策,但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的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