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营胜利一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和东营市教育局《关于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胜利一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17年我校艺体特长生招生由“体育类”、“美术类”和“音乐类”三部分组成。
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体育特长突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9名(含田径项目5名,游泳项目2名,足球或羽毛球项目2名)。
美术类:美术特长突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3名。
音乐类:音乐特长突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3名。
如果三类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将视情况减少相关招生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体育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在体育竞技比赛中获得县级第一名或地市级前三名、省级前六名、全国前八名者。
2.男子身高1.95米(含)以上、女子身高1.80米(含)以上,经初中学校专业教练推荐,在某项体育运动方面有巨大潜力者。
(报游泳、足球、羽毛球项目者还须初中学业成绩优秀,在全年级前30%。)
美术类:在美术方面有特殊才能和潜质,并在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得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或具有专业考级机构颁发的8级(含)以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初中学业成绩优秀者(在全年级前20%)。
音乐类:在音乐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和潜质,并在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或具有专业考级机构颁发的8级(含)以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初中学业成绩优秀者(在全年级前10%)。(招生项目具体要求,见《胜利一中2017年“艺体特长生招生”音乐类招生项目》)
(以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奖项或考级证书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并且是由个人获得;羽毛球可以是双打成员,足球项目须是球队主力球员,有足够的上场时间;报名类别及项目应与奖项或考级证书的项目一致。)
三、推荐要求
三个类别均采用学校推荐的方式报名。每校各类别推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人。没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推荐。
学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名,不能兼报。“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自主招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