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中考网-全国站

中考网

2017年十堰中考考试说明之数学

2016-12-21 13:22:11紫小涵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数学学业考试(以下简称数学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的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考查初中毕业生在数学学科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指导思想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毕业考试和为高一级学校招生而进行的考试。命题遵循有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推动初中数学新课程改革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2、命题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考查考生对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体现课程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

  3、命题遵循《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试题在源于教材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探究性和开放性,既考查考生的共同基础,又考查考生的学习潜能,以满足选拔不同层次考生的需求。

  4、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教学改革;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命题依据

  数学学科考试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课程目标”与“内容标准”的规定为考试范围,参照《十堰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方案》,以及我市使用的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并结合我市初中数学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命题。

  四、命题原则

  贯彻教育部有关中考命题改革的意见,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中考命题改革的文件精神。命题要体现:

  1、导向性: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理念,落实《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设立的课程目标;促进师生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数学教学效率的提高,通过试题的正确导向,促使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有所减轻。

  2、基础性:依据数学学科课程标准,全面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对学习过程的感悟和学习方法的掌握。试题体现基础性,基础题源于教材或作非本质性的改动,杜绝人为编造的繁难计算题和证明题。

  3、适切性:试题的考查内容、素材选取以及试卷形式要体现公平性,试题背景具有现实性。试题背景应来自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现实,符合学生所具有的数学现实和其他学科现实。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结果与过程的考查,加强对学生思维水平与思维特征的考查;有效发挥各种题型的功能,设计目标与评价的目标要一致。

  4、发展性:重视反映数学思想方法、数学探究活动的过程性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性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认知水平的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系统,尊重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维水平,尊重不同的解答方式和表现形式。对选拔性较强的试题,既要注意体现考基础、考能力、考应用、考衔接(初、高中衔接),还要注重化归、归纳、概括和比较、分析等思维方法和数学读写能力的考查。

  5、科学性:严格按照命题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试题要科学、严谨,有一定的思想性、教育性,反映时代发展的热点、焦点与特征。适当增加开放性试题,做到试题形式、答案标准多样化,注重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探究精神,尊重和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给学生留有充分思维和解答的时间。避免出现知识性、技术性的错误。

  五、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卷满分为120分。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带直尺、三角板、圆规、量角器、笔等进入考场,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试题类型与试卷结构

  全卷分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三种题型。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应用题等,解答题要有解题的主要过程,关键步骤不能省略。

  全卷题型、题量和赋分分别如下:

  (1)全卷共25题,其中选择题10个,每小题3分,满分30分;填空题6个,每小题3分,满分18分;解答题9个,满分72分。

  (2)数与代数约58分、图形与几何约50分、统计与概率约12分。

  (3)试卷中试题难点不完全集中,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试题按难度(难度=实测平均分/满分)分为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难度在0.70以上的题为容易题,难度在0.50~0.70之间(包括0.50和0.70)的题为中等题,难度在0.30~0.50之间的试题为稍难题,难度在0.30以下的试题为难题。控制三种难度的试题的合适分值比例,试卷总体难度值在0.55~0.60之间。

  (4)数学试卷分为试题和答题卡两部分,解答结果必须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地方,否则答案无效。

  六、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内容是指《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关于考试内容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分别用A,B,C表示。

  了解(A):能对所学知识有基本的认识,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并能在具体情境中进行辨认,或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并能指出此对象与有关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理解(B):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新的情境中,解决有关的数学问题和简单的实际问题。

  掌握(C):能通过观察、实验、推理和运算等思维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及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实现对特定的数学问题或实际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考试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考查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等。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