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中考说明之物理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其成绩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还作为衡量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的实际。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促进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共8科,其中物理与化学合场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场分卷开卷。体育学科考试另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其中生物与地理合场分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命题原则:导向正确、重视基础、强调能力、科学规范。命题范围和要求:以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和要求为依据。试题坚持以学生为本的价值取向,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强调能力测试;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学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实践性、开放性和综合性;注重体现科学态度与人文精神,重视试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的前提下,控制试卷长度,保持适当题量,保持合理的区分度,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思考时间。在考试内容中,英语听力、理化实验要占一定比例。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各学科试题分基础题、中等难度题和较难题三个档次,这3档试题所占分值之比约为7:2:1。全卷试题总难度控制在0.60左右。
物理科
一、考试目标和要求
(一)考查学生对义务教育阶段物理学科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基本的理解、分析、推理与概括能力,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探究相关能力的考查渗透于基本知识与能力的考查之中。
(二)注重试题的实践性、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素材恰当反映当代物理科技的发展及其应用,反映物理科技发展对社会进步的影响以及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在加强与生产生活、学生经验联系的同时,注重试题的价值取向,体现探究性。强调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
(三)知识考试的要求分三个层次:了解、认识、理解。对技能的要求为独立操作。
了解:是指能再认或回忆知识,能识别、辨认事实和证据,能举出例子,能描述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
认识:介于了解和理解之间
理解:是指能把握现象的内在逻辑联系,运用规律分析解决简单问题,包括解释简单的物理现象,进行简单计算;能对规律和现象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能为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初步具有收集、整理信息的能力。
独立操作:是指能正确使用仪器、工具,独立完成实验操作并得出结果;初步具有对实验过程进行调整或改进的能力。
二、命题范围和内容
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以科学内容的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量三部分为基本范围,科学探究内容渗透在各部分之中。
三、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物理科和化学科合场分卷。物理科考试时间60分钟,物理科和化学科合场考试时间共135分钟(含15分钟间歇时间)。
四、试卷结构
(一)物理科总分100分。
(二)试题题型及分值比例为:选择题约占30%,填空题约占30%,作图与实验题约占20%,计算与简答题约占20%。
(三)科学内容各部分的分值比例:物质约占20%,运动与相互作用约占40%,能量约占40%。涉及科学探究内容约20%,渗透于科学内容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