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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区201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6-03-06 23:02:29中考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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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区201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市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制度,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化建设,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

  在科技、体育、艺术三方面有办学特色的市属普通高中学校。

  二、报名条件

  2016年参加湖州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具有科技、体育、艺术方面特长的学生。

  三、招生名额

  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由高中学校自主确定,但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四、招生范围

  2016年市区特长生招生范围限定以下三类:

  (一)科技类: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二)体育类:个人项目要求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4名或县(区)级比赛前2名的学生;集体项目(通过个体比赛成绩积分来计算团体成绩的除外)要求省级比赛(晋级赛、分区赛等除外)前4名或市级比赛前2名或县(区)级比赛第1名的主力队员,并符合学校相应的体能要求。

  (三)艺术类: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学生;个人获得省级比赛前8名(或一等奖)、市级比赛前3名(或一等奖)的学生。

  以上各类比赛必须是学生在初中阶段进行,集体项目以距中考最近一次比赛成绩为准,且比赛项目必须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它行政部门共同主办。艺术类比赛必须是现场比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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