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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龙岩中考招生政策改革方案(4)

2016-03-06 20:51:26中考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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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考试等级均为A的考生,给予投档总分加5分的奖励。

  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先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再按考生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级分值以及其他加分的投档总分(下称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到同分时,单独增加该批次的招生计划,将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1.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扣除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

  生、定向招生计划后,其余计划为统招计划,统一面向本县(市、区)招收考生(以下简称统招生)。

  录取办法: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该批次的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数之和(不含单独录取的保送生和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名额)按1∶1.2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7A3C ┉┉10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并确定该批次录取考生的最低入选等级。

  在一级达标高中入选考生中根据统招生的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投档总分的投档线,再按入选考生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统招生的招生数1∶1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统招生。

  2.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分校录取

  (1)名额分配

  从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的各个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名额分配原则上按2013年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定该校的七年级招生计划比例分配。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2013年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2013年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定向生名额只用于录取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即学籍在本校且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

  (2)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的最低入选等级,在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4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如一些初中学校录不满,可将剩余名额分别按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资格生。

  仍然没有完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定向招生指标调整为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指标,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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