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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嘉兴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方案政策解析

2014-06-12 18:12:21佚名

    录取分3个批次,第一、二批次志愿数各增2个
  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录取原则与往年相同,但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填报数量上均有增加,除了去年首次设立且列入第一批次的高中园区联合培养实验班继续招生,今年还在第二批次新增了嘉兴四高的民航特色班提前单独录取志愿。
  录取分3个批次
  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批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分3个批次,分别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其中提前批次为保送招生,即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保送生。
  第一批录取学校为: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含自费生和中加班),高中园区联合培养实验班(分三中,四高,五高单独招生,联合培养)。其中填报嘉兴高级中学中加班须取得加拿大方英语测试合格资格。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南湖高中、嘉兴三中、嘉兴四高(含民航特色班)、嘉兴五高、开明中学、秀水高中、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嘉高实验中学、嘉兴外国语学校、北师大南湖附属学校、21世纪外国语学校。
  其中填报嘉兴四高民航特色班须取得提前面试、体检合格资格。民航特色班志愿为第二批次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即面试、体检合格者在第二批次中只要填报该班志愿,不管该志愿填在第二批次第几位,都将在合格者群体中按中考总分择优录取,但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第一批录取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30分(含)以内。
  第一批录取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该批招生计划的1:1.1划定,第二批录取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该批招生计划的1:1.05划定,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第一、二批次志愿数分别为8个和12个
  根据方案,今年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高中招生计划及录取条件自主选择。其中第一批最多可以填报8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最多可以填报12个学校志愿,两个批次志愿数比往年均增加2个。填写的《志愿表》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志愿表》将志愿信息输入电子表格后上交市教育考试院,志愿信息经市教育考试院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根据我省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后享受线上学生同等待遇。
  录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的前提下,除特殊说明的志愿外,每个批次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录取时,通过计算机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逐分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的顺序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在录取中如出现因考分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语、数、外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则并列者共同进入,其名额不占该校招生指标。
  招生学校面向市本级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总分,由市考试院投档录取方式产生。未填报录取志愿的,学校自行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经批准可以面向市本级外招生的民办学校,面向县(市)招生可按招生计划自主录取,但最低控制在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内。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的录取,按已经公布的特长生录取办法,在学校确定特长生测试合格并在学校网上公示的人员名单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须符合《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嘉教基[2014]22号)规定的条件。录取为市本级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据我省电子学籍管理规定,只有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以后,并在规定的时段内才可办理转学手续。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中考成绩单,办理有关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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