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潍坊诸城中考政策变化解读
2014-05-21 14:16:55佚名
变化一,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由高中学校认定。从今年起,将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不再由高中学校重新认定,实现了初中学校教育权与评价权相统一。另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去年的A、B、C、D、E五个等级调整为A、B、C、D四个等级。
变化二,2011年以后到市直公办初中择校的学生不再享受指标生待遇。从今年起,具有诸城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直公办初中就读者,报考指标生其父(母)必须有该初中入学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三年以上合法房屋租赁手续),市直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以2011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段招生文件规定的范围为准。
变化三,招生方式发生了变化。今年,潍坊市建立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统筹组织潍坊各县市区的高中段招生工作。一方面增设了“职业院校3+4”、“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等志愿;另一方面录取时潍坊市先组织“3+4”录取,然后县市区组织普通高中录取,之后潍坊市再组织“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最后组织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录取。
变化四,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发生了变化。今年,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统一要求,不再组织“握力体重指数”项目,首次将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列入统一测试项目。
变化五,对家住实验中学或龙城中学附近因就读方便又希望到实验中学或龙城中学就读,同时又符合公办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自愿申请到这两所学校考试和统招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选校。
变化六,“公办高中普通类择校生志愿”和“公办高中专业类择校生志愿”二者不能兼报。也就是专业类择校生录取时不再享受两次择校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