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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成都中考考试报名细则

2014-05-15 10:34:16佚名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初中学校2014年所有应届初三毕业生,以及准备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往届毕业生,都必须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

  (二)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三)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4.正住户口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符合我市升学条件的可在我市升学。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校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其它考生由户口所在区(市)县招办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区(市)县应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一)报名时间:3月17日—22日,共6天。

  (二)区(市)县招办负责组织、培训、指导属地内报名点、考生的报名,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并组织考生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学校负责审查本校参加中考报名考生的资格;组织、培训、指导考生注册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并进行网上报名;凭本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管理,确保本校考生网上报名顺利进行,并做好报名管理相关工作。

  考生和家长在网上办理的中考有关事项(包括中考报名、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及打印、录取结果查询等)均统一使用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考生注册服务平台后方能使用服务平台的所有功能,完成中考报名、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及打印、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考生注册、报名时的基础信息必须以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报名信息是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参加考试、录取的基础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并最终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签字确认。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不能再修改。

  (三)非本地户籍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都市2014年中考非本地户籍考生申请表》(须有家长签字、学校签注意见),随就读的中学参加报名。

  根据政策可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在中考报名时以非本地户籍考生参加报名。报名结束后,填写《成都市中考非本地户籍考生享受本地户籍待遇申请表》(下载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月20日前交学校,由学校汇总后交区(市)县招办审查、处理。

  (四)回正住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由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并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五)正住户口在我市的往届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也可随就读学校报名。

  (六)往届生和回城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生物、地理会考原始成绩及等级(A、B、C、D),同时,还应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并由学校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计入升学成绩。

  (七)报名前,考生应向学校交验下列证件,由学校进行审查: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外地回城生交验学籍证明;

  3.往届生交验学历证明;

  4.非本地户籍考生的申请材料;

  (八)各区(市)县招办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报名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尤其要注意审查考生的户籍。

  (九)各区(市)县招办应在报名前,认真培训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名期间,各报名点要张贴报名的有关规定、办法、手续要求。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应组织、指导考生在网上做好报名工作。

  四、报名数据的采集、校核、上报

  报名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全市报名数据汇总、整理并下发给各区(市)县招办。各区(市)县应组织学校、考生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生成报名号后,于规定时间上报市招考办。

  考生报名号由十二位数组成,左起第一、二位数字为年份代码,今年统一为“14”;第三、四位数字为地区代码,成都市统一为“51”;第五、六位数字为区(市)县代码;第七位数字为考生报考类别码,选择了“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考生该位数字为“2”,其余考生统一为“1”;第八至十二位数字为考生的报名流水号(从“00001”至“99999”依次连续编排)。考生的报名号用于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建档、录取等工作环节。

  五、其他

  (一)中考报名考试费按川价费函(2006)122号文件60元/生收取,在办理报名手续时缴纳,只毕业不升学的考生不收费。

  (二)凡是有填报“只毕业不升学”的考生,请各区(市)县按要求填造《只毕业不升学考生名册》,并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市招考办,绝不能出现因贫困而不能升学的考生。

  (三)目前在成都市所属的郊区(市)县中学(含民办学校)就读,且正住户口在中心城区的考生,如果随就读学校在当地报名,其今后的考试、录取只能在当地进行,不能参与在中心城区的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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