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for Mobile

全国站 中考网-全国站

中考网

2014年中考化学复习:第一单元知识点(2)

2014-04-25 21:13:41若冰
点击免费领取中考核心考点资料!

  一、常用仪器及使用方法

  (一)用于加热的仪器--试管、烧杯、烧瓶、蒸发皿、锥形瓶

  可以直接加热的仪器是--试管、蒸发皿、燃烧匙

  只能间接加热的仪器是--烧杯、烧瓶、锥形瓶(垫石棉网—受热均匀)

  可用于固体加热的仪器是--试管、蒸发皿

  可用于液体加热的仪器是--试管、烧杯、蒸发皿、烧瓶、锥形瓶

  不可加热的仪器——量筒、漏斗、集气瓶

  (二)测容器--量筒

  量取液体体积时,量筒必须放平稳。视线与刻度线及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水平。

  量筒不能用来加热,不能用作反应容器。量程为10毫升的量筒,一般只能读到0.1毫升。

  (三)称量器--托盘天平 (用于粗略的称量,一般能精确到0.1克。)

  注意点:(1)先调整零点 (2)称量物和砝码的位置为“左物右码”。

  (3)称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

  一般药品称量时,在两边托盘中各放一张大小、质量相同的纸,在纸上称量。潮湿的或具有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放在加盖的玻璃器皿(如小烧杯、表面皿)中称量。

  (4)砝码用镊子夹取。添加砝码时,先加质量大的砝码,后加质量小的砝码(先大后小)

  (5)称量结束后,应使游码归零。砝码放回砝码盒。

  (四)加热器皿--酒精灯

  (1)酒精灯的使用要注意“三不”:①不可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②用火柴从侧面点燃酒精灯,不可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盏酒精灯;③熄灭酒精灯应用灯帽盖熄,不可吹熄。

  (2)酒精灯内的酒精量不可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应少于1/4。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