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西安中考报名政策
2013-04-24 11:20:51紫涵
1、报名结束后,各区县要及时采集考生数码照片。照片采集标准参考高考网上报名要求(陕招办〔2006〕34号)执行。照片采集时,对在校生,必须由班主任现场确认考生身份,对非在校生,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区县考试机构或相关学校必须有《数码照片采集工作记录表》(参考样式见附件4),照片采集完成后,班主任或考生身份核实人应在《记录表》上签名以示负责。《数码照片采集工作记录表》由区县考试机构保存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2、区县考试机构在数码照片采集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区县考试机构要及时核实后更正并由考生本人再次签名确认,确保无误。所有确认单由区县考试机构保存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3、报名信息填写、数码照片采集、考生信息签名确认是报名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区县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必须在报名前向考生公布上述工作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期限内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未在区县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和考生信息签名确认者,按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报名处理。考生所在学校应将这部分考生名单造册上报区县考试机构备查。
考场编排前,各区县必须与各相关学校认真核对报名人数及参加信息签字确认人数,严防遗漏和各种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