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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昆明中考体育考试政策

2013-04-17 17:55:34紫涵

  计分办法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分值40分,其余三项每项20分),计入升学考总分。结果呈现时采用等级制与标准分报告成绩,A:优秀(≥90分)、B:良好(≥70分且<90分)、C:及格(≥60分且<70分)、D:不及格(<60分)、P:补考合格。学生参加统一考试不及格的科目,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P(补考合格)、D(不及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成绩,但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根据《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教〔2012〕1号)要求,体育科目按考试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

  考试要求

  1.每天考试时间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单元。四个项目的考试须在一个单元或两个单元内完成,并将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安排在最后一个项目进行。

  2.为确保体育科目考试工作能安全顺利地进行,各县(市)区考点和各学校必须对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进行考前组织纪律、交通规则、运动卫生常识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把工作深入到学生家庭。明确学校带队教师和班主任的职责,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查清不能参加体育科目考试的学生,严格执行免、缓考的规定,做到先体检后考试,没有经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体育科目考试,确保考生在体育科目考试中的安全。各学校要将免试的考生名单造册,在考前交考点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3.对毕业生的学籍、户口的查验工作须在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报名前结束。

  4.体育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人员到各考场巡视。各县(市)区也应按规定派出巡视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视。

  5.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培训学习,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组织考试工作,市教育局专门设立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63102384。

  考点设置

  1.主城区考点设置另文通知。

  2.各郊县(市)区考区自行确定考点,但应选择有200米或400米周长的正规田径场地进行考试,可集中进行,也可设几个考点。

  报名时间及要求

  1.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日—11日。

  2.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主城区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到属地的区招生办公室报名;郊县(市)区户口的考生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往届生直接到户口所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户口在我市,现在昆明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就读的学生,如要求回昆明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参加体育科目考试。

  借考生按借考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3.报名表一经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考生所报项目进行更改,确因特殊情况上报有误需要更改者,按重新报名处理。

  报考费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收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中考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145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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