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市中考考试说明(思想品德)
一、命题依据
教育部2003年5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和《2013年福建省初中学业考试大纲(思想品德)》,并结合我市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二、命题原则
1.思想性: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宣传和贯彻党与国家的大政方针,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反映学科的德育功能。
2.基础性: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义务教育的性质,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考查学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反映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要求。
3.科学性: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有效,试题难易适当,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4.人文性:关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关注学生的发展,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在考试内容选择、试题形式设计和答题要求确定上,努力反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5.导向性: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强调能力立意,注意应用性、时代性、探究性、综合性和教育性,引导学校加强教学、引导教师改进教学、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和学会做人。
三、考试范围
1.《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内容。具体范围按照课程标准编写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品德》七年级(上、下册)、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全一册)。
2.2012--2013年度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
四、内容目标
(一)目标要求
思想品德学科考试目标包括认知目标和情感目标。高一层次的目标要求包含了较低层次的目标。各层次目标主要通过一些动词来呈现,这些动词指向学生学习的不同水平。
其中认知目标包括知识和能力两个维度,具体要求如下:
1.记忆:再认或再现教材或时事的相关概念、原理、观点或事实。
2.理解:运用不同的词句或形式转换表述概念、观点或信息;解释概念、原理、观点和事实的内涵与外延;将具体事例与相关知识建立联系。
3.比较:辨别不同概念、原理、观点和事实的异同,判断事物的真伪、善恶、美丑。
4.分析:将一个综合性信息分解成若干组成要素或部分,明确有关概念、原理、观点和事实的层次,把握其中涉及的构成要素、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5.应用:将抽象的概念、原理、观点应用于新情境,正确调动某个知识描述和阐释有关事物和现象,说明事物的依据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6.综合:通过各种要素和各个局部构成一个整体,组成过去没有清楚呈现的结构;掌握学科内容的交叉、渗透和联系,调动和运用多个知识综合阐释问题。
7.论证:运用相关知识,通过分析与综合,有条理地论述、证明事物存在的价值、依据或发展的条件、过程和结果。
8.评价:对有关认识问题或行为问题进行全面、客观、辩证地价值判断和意义评估,符合逻辑地证明自己判断的依据,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
9.探究:根据已知的条件推断结果、根据结果推断需要的相关条件、根据已有事实推断事物的发展趋势和未来状态;在一定情境中发现和提出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
(二)内容范围
1.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内容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和考生使用的教材版本为依据,包括其中七、八、九年级的部分内容。内容包含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层次要求,高一层次的目标要求包含了较低层次的目标。各层次目标主要通过一些动词来呈现,这些动词指向学生学习的不同水平,并且内在地包含了知识内容维度。具体内容如下:
知识板块
学习领域
(内容呈现)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情感态度
价值观目标
成
长
中
的
我
心理健康
(认识自我)
1.认识情绪的多样性;
2.理解情绪对人的作用。
1.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
2.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调控好自己的心理冲动;
3.客观分析挫折和逆境,寻找有效的应对方法;
4.客观地认识评价自己。
1.保持乐观健康的心态;
2.养成勇于克服困难和开拓进取的优良品质;
3.形成比较清晰的自我整体形象。
道德
(自尊自强)
1.认识人的生命的独特性;
2.懂得自尊和知耻,理解自尊和尊重别人的关系。
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
1.体会生命的可贵,珍爱生命;
2.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法律
(学法用法)
1.知道法律的显著特征和作用;
2.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及其意义;
3.知道什么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4.掌握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1.列举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能够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2.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与技能;
3.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2.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我
与
他
人
的
关
系
心理健康
(交往与沟通)
理解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1.学会与父母平等沟通,与教师进行有效沟通;
2.学会积极与同学、朋友交往,用恰当的方式与异性交往;
3.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与技能;
4.正确对待表扬与批评、合作与竞争。
1.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2.养成团结合作、乐于助人的品质。
道德
(交往的品德)
1.理解孝敬父母的原因;
2.知道诚信的基本要求;
3.理解共同生活需要关心、尊重、宽容和相互理解与帮助;
4.理解公民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5.了解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1.学会孝敬父母长辈;
2.学会关心和尊重他人;
3.学会尊重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化与习俗。
努力做诚实的人。
法律
(权利与义务)
1.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理解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
3.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
2.学会运用法律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人格尊严、个人隐私;
3.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4.学会运用法律维护经济权利;
5.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树立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我
与
集
体
国
家
和
社
会
的
关
系
心理健康
(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学会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
1.关心社会,养成亲社会的行为习惯;
2.感受个人情感与民族文化和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提高文化认同感。
道德
(承担社会责任)
1.理解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2.懂得人因不同的社会身份而负有不同的责任;
3.理解承担责任的代价和不承担责任的后果。
1.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2.能辨别正义和非正义的行为;
3.能够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1.树立公平意识;
2.培养正义感;
3.增强责任意识,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法律
(法律与社会秩序)
1.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理解依法治国的含义及其作用;
3.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含义。
学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利。
1.树立宪法意识;
2.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守法。
国情
(认识国情爱我中华)
1.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就和取得的经验;
2.知道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3.了解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4.理解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5.知道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6.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7.理解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意义和要求;
8.知道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状况,理解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9.知道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0.了解“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懂得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11.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2.知道民族精神的含义和体现;
13.了解先进文化的内涵;
14.了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根本任务;
15.知道共同理想,认识其实现途径。
1.针对当地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学会自觉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
3.学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继承和弘扬民族精神;
4.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1.感受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发展中国;关心社会主义祖国的建设,增强使命感;
2.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3.树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意识;
4.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5.体会理想实现必须经过艰苦奋斗,立志为报效祖国、奉献社会努力学习。
2.时事政治的内容
识记和理解重大时事,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认识和评析重大时事政策。纯时事考试内容包括当前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含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要精神)。
五、考试形式、时间
考试形式采用开卷笔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课本和相关时事资料进入考场供作答时参考。考试时间90分钟。
六、试题难度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中档题和较难题。难度值为0.70以上的试题为容易题,难度值为0.50—0.70之间的试题为中档题,难度值为0.30—0.50之间的试题为较难题。
合理安排试题难度结构。容易题、中档题和稍难题的比例约为8:1:1。考试合格率达80%。
七、试卷结构
试卷满分100分。
题型结构:试卷分选择题与非选择题两部分,其中选择题部分约占48%,非选择题部分约占52%。
内容结构:“成长中的我”约占15%;“我与他人的关系”约占25%;“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约占40%;“时事”约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