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汕头市中考体育细则
考试项目的规则与方法
(一)50米跑
1.场地及器材
在50米以上直道进行,考试场地由区县教育局自行统一设定。电子秒表若干块,一道三表(或电动计时仪),使用前应校正。发令旗(红色)、哨子。
2.考试方法
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钉鞋、胶鞋或赤脚跑步。发令采用旗示与哨声相结合。“各就位”:发令旗在身体右侧斜下放:“预备”:发令旗在身体右侧平举:“跑”:同时鸣哨及发令旗快速向下挥动。考生跑完全程后,须站回自己的道次终点处,考官进行核对记录考试成绩,并唱出成绩。
其他按最新田径规则执行。
3.犯规罚则
(1)发令员首先要先喊一声“各就位”,保证考生上跑道,然后喊一声“预备”,保证考生做好起跑准备姿势,最后发令。如果考生抢跑,发令员应鸣哨召回并宣布起跑犯规。犯规的考生如再发生抢跑,该考生取消50米跑考试资格。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该项目考试成绩为0分。
(2)考生考试编道由计算机自动编排。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自始至终都必须留在自己的跑道里。奔跑中考生发生串道、推撞或者阻碍他人的,考官将根据规则把考生罚出。考生自己停止奔跑,离开跑道的不可以继续考试。因犯规被罚出或自己离开跑道的考生,该项目考试成绩为0分。
4.重考的认定
考生在考试中,如因其他考生发生串道而受阻碍,直接影响考试成绩者,可向考场主考官提出重考申请,经即席考官、主考核实、同意,可安排在当场次另一组别参加考试。获得重考资格的考生成绩以重考成绩为准,记入该项目考试成绩。考生如因自己原因跌倒,以跑到终点时间为准,不得重考。
(二)立定跳远
1.场地
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塑胶防滑跳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塑胶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胶要紧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塑胶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在起跳板前沿设置起跳线,起跳线与沙坑(或落地区)近端平行。宽5厘米、长1.25米,为白色直线。为了便于观察起跳触线犯规,在起跳线的后沿(离落地区远的沿),拉紧一条红线绳与后沿重合,线两端钉入地下固定。沙坑宽不少于2米,应填平湿沙,沙面与起跳区地面齐平。起跳线后3米处,画一条与起跳线平行的集合线。
2.动作规格
两足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足尖不得踩线,原地双足同时起跳,落地后向前走出沙坑。
3.考试方法
每人连续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每次均测量成绩,取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不得穿钉鞋和胶粒底鞋,可采用胶鞋或赤足起跳。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其他按最新田径规则执行。
(三)投掷实心球
1.场地及器材
(1)投掷区:在宽5米、纵向长30米的区域内掷球,起掷线以5厘米宽白线后沿(投掷方向为前)为准。
(2)落地区:考试在宽5米,纵向长30米的长方形场地内进行,场地边线和起掷线均用5厘米宽白线按规定,边线线宽不包括在落地区域内,使用可产生明显落地痕迹的地面作为有效落地区。
(3)实心球:实心球球体直径:14——14.5厘米;重量:男、女生均为2千克±20克;球体为生胶铸造;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
2.动作规格
投掷前,原地两足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双肩与起掷线平行,原地双手用力把球掷向前上方。球出手时双肩须与起掷线平行,整个动作过程不能侧向、单手、踩线或过线投掷。
3.考试方法
在投掷区划一条白线为起掷线,考生站在起掷线后。每人连续投掷三次,每次均测量成绩,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着地点,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其他按最新田径规则执行。
以上项目的考试,如需丈量或读数,考官要唱出成绩。如成绩登记有错写的,可在错写数据上写上“×”的符号,保留原始数据字样,以便核查,然后写上正确的数据并由当席2名考官及主考签名方为有效。
每一考生考试完毕均后,如对考试成绩和考试过程没有异议,必须在成绩登记卡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