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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兰州中考考试政策解读

2013-04-12 14:55:10紫涵

  近日,兰州市教育局召开2013年初、高中招生工作会。市教育局副局长南战军对今年初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特别对今年中考在报名条件、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增加志愿、择校生录取、军人子女照顾政策、对外交流等六个方面的微调作了详细解读。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外省户籍毕业生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具有兰州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对口分配比例由30%扩大到40%,享受对口分配计划考生的录取条件也有所放宽;扩大对口分配学校的范围,将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行列,分配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为每个学生提供享受优质资源的机会,有效缓解初中优质生源过于集中、家长盲目择校的现象;同时,在录取中设调剂志愿,每个有资格参加对口分配的考生可以再选报一所优质高中以备调剂,提供对口分配名额的高中数量也有所增加;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择校生的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20%以内,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20分,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此外,对录取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做了一些调整。

  对外交流方面,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开中学教育合作交流协议,南开中学从2013年起每年在兰州市招收品学兼优且具有创新精神的初中毕业生40人。按照自愿原则,考生可填报天津南开中学志愿,参加我市中考。根据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遴选前120名参加由南开中学组织的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前40名。被录取的学生在学籍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天津市普通高中生相同的权利、义务,高中毕业后可直接参加天津市高考。每学年学费12000元。

  今年中考仍实行网上报名,每个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和一个职业学校志愿;只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填报两所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第一志愿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第二志愿只能报考市级示范性中学或一般中学;第一志愿报考市级示范性中学或一般中学,第二志愿可报考另外一所市级示范性中学或一般中学。今年仍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中考考试科目分为Ⅰ和Ⅱ,科目Ⅰ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670分,成绩以分数呈现,科目Ⅱ为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5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在录取时,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把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此外,兰州市八年级的学生将在此次中考中参加生物、地理的合卷考试,考试结果将成为他们在明年中考录取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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