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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南宁中考语文考试说明

2013-04-11 16:25:12紫涵

  四、考试能力要求

  (一)语文科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八、九年级)为主要内容,联系现实生活,结合语文实践,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考查,扎实、有效地评估学生的语文素养,考查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具体要求:

  1.积累与运用——着重考查语文知识积累、认知、辨析及具体运用的水平和能力。

  2.现代文阅读考查——要求根据文体特征掌握一般的阅读方法,能整体感知阅读文本,正确把握文意,领会作者的态度、观点、感情;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思路,并进行分析概括;领会关键语句在文中表达的意义和作用,能陈述自己的看法。了解文本中的记叙、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及其作用。对文学作品具有初步的欣赏能力,能表达自己的感受和体会。阅读材料的选用不局限于课内。

  3.古诗词鉴赏和浅易文言文考查——重在记诵积累和理解大意,掌握课文中出现的常见实词、虚词,较准确地翻译重点语句,重视语言品味,正确把握作品的思想感情,理解作品形象。文言文阅读材料注意难易适度,讲究思想性、人文性,取材兼顾课内课外。古代诗词的考查内容不超出教材范围。

  4.写作能力考查——要求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简单的议论文,能根据需要确定表达内容,感情真挚,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通顺;表达方式运用恰当,鼓励有创意的表达;书写及格式正确,字迹端正,卷面整洁,正确使用常见的标点符号。

  五、考试范围和试卷结构

  (一)语文科

  1.考试范围

  以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八、九年级)为主要内容,阅读部分加“*”号的自读课文不列入阅读考查范围,但自读课文中的语言材料,可以在考查中出现。

  语法、修辞和文体常识专有名词概念术语不列入考试范围。

  2.试卷结构(满分120分)

  全卷由卷Ⅰ和卷Ⅱ组成。

  卷Ⅰ为选择题,赋分30分。包含积累与运用、课内文言文阅读、现代文阅读。

  卷Ⅱ为非选择题,赋分90分(含作文50分)。包含课外文言文阅读、古诗文默写、综合题、现代文阅读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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