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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义乌中考志愿填报政策

2013-04-08 15:25:49紫涵

  1.职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在考生报名时进行;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在专业测试后填报(学业考试前);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揭晓后进行;普通中专招生填报志愿另行安排,各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

  2.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家长要负责子女志愿的审核,并签字确认。因考生或家长原因造成志愿差错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除义乌中学外,普通高中录取采用划分大学区与填报志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当两学区上线考生与计划数不一致时,富余生源向生源不足学区流动。户籍在稠城、江东、稠江、北苑、后宅及城西街道的考生,可在义乌二中、义乌三中、义乌四中、义亭中学、苏溪中学、义乌六中、上溪中学等学校中选择志愿。户籍在我市其它镇(街)以及符合我市异地中考条件的非义乌户籍考生,可在大成中学、义亭中学、苏溪中学、义乌六中、上溪中学等学校中选择志愿。

  4.学业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指令计划分数线以上的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我市异地中考条件的非义乌籍考生,按顺序可填写两个指令性计划志愿及一个服从志愿。高中学校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5.调节性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含非义乌籍考生)可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填报一个调节性计划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该志愿作为调节性计划录取的依据。

  自愿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学的考生直接向学校报名,由学校审查录取,报教育局审批。

  6.有意参加特长生序列录取的考生,需另外单独填报特长生志愿表,依次可自愿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志愿填报不受户籍和城区农村大学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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