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市中考报名政策
2013-04-08 14:09:27碧月风荷
丽水市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报考的,由学校集体报名;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持毕业学校电子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籍3.0系统打印)和户籍证明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报名。
外市(含外省)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历届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持相关学籍(省内学生须有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籍3.0系统打印)和户籍证明材料到县级招生考试部门个别报名。
无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本年度学业考试。一个学籍只能报考一次。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和高中在校生不得报考。
对外省籍考生,报考时学校应书面告知:“根据目前有关政策,高中毕业须回户籍所在地省份参加高考。”如要报考,须提交借考申请。
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