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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中考志愿填报政策解读

2013-04-07 16:34:10紫涵

  今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一个批次、10个学校平行志愿(A、B、C、D、E、F、G、H、I、J)的方式。

  以往,高中段学校招生分三批录取。此外,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三中不可同时兼报。考生要先估分,在考完后分数出来前填报志愿。

  今年开始,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分数和名次来填报志愿。6月19日,可通过“衢州教育网”等查询自己的成绩和名次。

  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同时选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的任意10个平行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含择校生)志愿不能超过6个,超过6个的普高志愿无效。

  市外各普通中专(含高职“3+2”)与市内各高中段学校的志愿不能兼报。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只填报学校不填报专业,录取专业由录取学校与考生商定。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市招生办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志愿。补报流程与第一次填报时相同。

  录取方法

  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J学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向招生学校投档的最后一名学生的成绩,即为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当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相同,再按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若以上两项仍相同,则按科学、语文、数学、英语四科顺序,以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指标分配生录取出现并列分情况时,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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