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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梅州市中考志愿填报原则

2013-03-28 16:42:53紫涵

  1.考生自愿原则。每个考生有自主选择学校志愿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强制甚至代替考生选择学校志愿。

  2.合理性原则。也就是所谓的量体裁衣,考生要依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学校志愿,一要结合自己平时成绩来选择学校志愿;二要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来选择学校志愿,特别是择校生志愿,避免出现被学校录取而又因家庭或经济状况而无法就读的现象。

  3.志愿优先原则。我市2012年中考录取采用在录取分数线上志愿优先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等后续志愿,因此考生第一志愿尤为重要。根据往年录取情况,一些热门学校,如东山中学、市曾宪梓中学等,在第一批正取生的录取都是在录取分数线上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也就是说,如某考生把东山中学、市曾宪梓中学等学校填在第一批正取生第二志愿栏,那么该考生不论中考分数有多高,也难于被东山中学、市曾宪梓中学等学校录取。因此,考生要把最有把握且愿意就读的学校放在第一志愿。同时,也要弄清录取投档顺序关系,同一批次中正取生录完后再录择校生,第一批次学校录完后再录第二批次学校,如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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