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哈尔滨中招配额生政策
(一)配额生指标分配比例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比例占各省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比例占各市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的61%。
(二)配额生指标分配原则
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按照享有填报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数均衡下达到各区和初中学校;各区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分配时出现小数的,按照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确定;初中学校配额生指标不足0.5的学校,可与办学水平相近的学校共用一个配额生指标。
(三)各区配额生指标分配办法
1、初中学校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中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的计算方法为:以全区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毕业生的数量为基数,计算出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在全区所占比例(由各区中招办负责)。各初中学校按照此比例乘以本校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的数量,整数部分即为本校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的基数部分,该校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总指标减去该校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基数部分指标后的剩余指标部分,将通过全区统一组织抽签方式确定其中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2、初中学校通过上述计算方法均未获得整数,所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该校配额生指标中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指标。
3、初中学校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不足0.5并与办学水平相近的学校共用一个配额生指标的学校,首先要确定其代表参加抽签。
4、抽签确定各初中学校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中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以区为单位进行。具体程序为:
(1)宣布本区获得的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2)宣布各初中分配到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3)宣布各初中学校已获得的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中的基数部分及待抽签确定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4)宣布全区剩余应待抽签确定的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5)现场宣布抽签规定:抽签过程中初中学校待抽签指标数小于剩余具有省重点高中配额指标学校数时,第一个签确定的省重点高中,以下各抽签结果不可与之重复,依次类推,抽签结果学校重复的签无效,应放弃重新抽签,直至完成。抽签过程中当出现初中学校待抽签指标数大于剩余具有省重点高中配额指标学校数时,学校待抽签指标数与剩余具有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学校数成倍数时,按照剩余具有省重点高中配额指标学校数不重复直接给定,该初中学校剩余指标继续抽签(允许重复),直至完成。
(6)抽签确定各初中学校的抽签顺序;
(7)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各初中学校抽签确定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8)现场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校长签字确认;
(9)各个初中学校将分配到的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在学校进行张榜公布;
(10)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分配按照享有填报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数均衡下达到所辖初中学校。
5、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要一次性分到各初中学校。
各区要将本区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分配方案及配额生指标分配结果报市招考办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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