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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湖南邵阳市中考新政策出台

2012-03-23 10:26:42叶子静

 

  文化学科实行全分数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我市中考科目的考试安排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在九年级进行;生物、地理、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在八年级进行。

  今年,我市的中考文化学科考试将于6月16日至18日进行,体育学科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能力考试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

  今年中考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继续实行闭卷考试 ,与2011年不同的是 ,今年的政治 、历史学科也将实行闭卷考试。

  在分值方面,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各为100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成绩不再实行2011年的四科合为100分(即每科为25分)的政策,而改为每科为100分。值得关注的是,九年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七个学科和八年级考试的生物、地理成绩,考试结果均以分数形式呈现,不再执行2011年的“分数+等级”的形式。

  今年的高中招生录取成绩执行新的计算方式。具体为:将学生的中考分数按一定的比例折算后,进入升学总成绩,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120分,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按100分,体育学科按50%,即50分;地理、生物学科按50%,即各为50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四门成绩合并后按5%,即2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10分计入升学成绩。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满分为940分。

  我市今年初中学生的毕业标准较2011年也有所变化:文化考试成绩平均及格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等以上 ,即可获得毕业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入总分

  今年,我市仍然推行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学习习惯、审美与表现、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

  评价程序为:初中学校每个学期都必须以实证性材料为依据,按照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学校评价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校长签名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形成学期终结性评价等级。

  评价结果由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评价等级确定后,转换为分数计入升学总成绩。以每个学生六个学期终结性评价等级为依据,累计等级总合为初中阶段终结性评价等级结果,其中六个学期综合结果的六个方面均为A等级的计10分,3个以上方面为A等级且无D等级的计9分,1个以上方面为A等级且无D等级的计8分,无A等级、无D等级的计7分,六个方面均为D等的计5分,其它等级类型计6分。

  普高招生有严规

  在普高招生方面,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源和高中学校办学能力确定,坚持普高和职高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其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列出一定比例指标按一定方式分配给辖区内初中学校,切实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方法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为一次考试。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加试和面试。

  中考的报名方式有两种: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外地回邵考生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市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学生志愿采取纸质填报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普通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仍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

  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1:1.5的比例,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示。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必须以此为准,即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城步苗族自治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单独划定。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1年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受到市教育局表彰的隆回县第二中学、武冈市展辉中学、隆回县第一中学、邵阳市第二中学、邵阳县第二中学、洞口县第一中学、绥宁县第一中学等7所高中学校,可以面向全市各招收50名成绩优秀的学生;因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连续三年严重偏低,被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隆回县资滨中学、洞口县综合高中、绥宁县育英中学、武冈市第五中学、邵东县第十一中学等五所普通高中学校,从2012年起停止招收新生,不再安排招生计划,不安排学籍注册。

  在录取时,以学生志愿、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实验考查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作为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录取分为五个批次:

  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省示范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第四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录取。

  第五批次:其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仍然实行优惠政策,即:烈士子弟、二等以上(军)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均可以享受优惠。市区的各项优惠分值均为5分。各县市的优惠分值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决定。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一项最高优惠。参加省级及以上运动会获奖运动员的优惠办法以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为准。各种优惠对象的证件(原件)必须在中考之前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生效。

  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成绩按24分计算;因其它原因申请体育考试免试者,经审批同意后,可以不参加考试,成绩计为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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