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考报考指南:中考报名方法
说明:各地中考报名方法不一样,考生可咨询所在学校或登录当地教育考试院查询。
中考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事务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应届考生应备齐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2)社会实践登记表;(3)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描述;(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5)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附注监护对象)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6)到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应持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往届生还应提交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综合素质评价意见。
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的学生应经市侨办出具证明,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须经市台办出具证明。
来厦创业的留学人员子女凭其父(母)的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享受市民待遇。
3、本市户籍考生在借读校借考,应经学籍校和借读校同意,报两校所属区招生考试机构记录汇总,并报市招办备案。
4、厦门外国语学校的本校学籍毕业生,符合校内直升条件的,直接录取于本校高中部,不参加中考;未直升的参加中考。
5、各报名点应于考生报名时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对于外地户籍考生,还应告知如下内容:(1)根据教育部目前的高考报名规定,高考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2)因高中实施课程改革,各省的教材有较大差异,高考试题也随之有差别,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在本市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慎重选择在厦报考。
6、各报名点应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符合条件者方予报名。考生报名后,报名点要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各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2天内张榜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区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再由区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市招办。
中考报名对象
持有本市公办中学学籍(含借读生)、民办中学学籍(不含借读生)的应届初中生;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生;持有本市常住户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2)现役军人。
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