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武汉市中考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2010-04-08 14:51:35佚名
考生的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成绩分为A+、A、B、C、D(不合格)五等,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合为一科,成绩分为A、B、C、D(不合格)四等。体育成绩分为A、B、C三等。
为了便于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各学科特点和权重,在分等的基础上各科再分若干级(如语、数、外、理化分为A+1、A+2……),并对每个级别赋予相应位置值(如A+1“换算”成位置值1、A+2“换算”成位置值2……),各单科位置值之和为总位置值。
考虑到学科地位不同,在思品历史与社会学科中,A等“换算”成位置值1.5,B、C、D等分别“换算”成位置值2.3、3.1和3.9;体育学科中,A、B、C等分别“换算”成位置值1.8、2.5、3.2。今年中考,最小总位置值(不含优录)为7.3,最大位置值为55.1。
公布成绩时,不公布原始分数,以考生单科成绩等级和位置值呈现,同时公布各科等级分数区间。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文化课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