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2009-04-21 14:25:54佚名
内容导读:
第十二课
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案例一:
据2001年10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曾庆福自退休以来先后从自己的退休金中拿出6万多元,默默捐赠敬老院。
问:
1、这6万多元属于什么财产?
2、曾庆福老人能不能这么做?为什么?
案例二:2002年7月18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在市影剧院广场举行对张军盗窃团伙的宣判大会。张军等人先后盗窃自行车34辆,摩托车5辆,桑塔纳轿车1辆,并将部分物品转卖给他人。扬中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张军等人有期徒刑和罚金,并将追缴的财物实行公开认领。
问:1、张军等人所盗窃来的物品属于什么财
产?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为什么?
2、为什么对追缴的财物实行公开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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