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福州中招细则解读之报考规定大曝光
定向生的招生比例将从原来的28%提高到35%,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成绩将首次分成五个等级。
今年中招还有一个较大的变化是中考,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成绩将首次分成五个等级:A1、A2、B、C、D。A1为90-100分,A2为80-89.5分,B为70-79.5分,C为60-69.5分,D为0.5-59.5分。
在普高录取中,将先招正常缴费统招生,再招报考第一志愿的定向生,最后招择校生。
今年中招的另一大变化是,同分考生不再全部录取。如果遇上同分考生,将优先录取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级优先原则;若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四学科等级相同,则按语、数、英总分,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录取。
同时,今年中考的报名时间从原来的5月提前到4月13日-17日。今年的报名仍旧实行网上报名。本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
各类考生该如何报名
按照规定,本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借读生一律回原就读学校或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报名。
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无法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录取的,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师范类和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但允许福州辖区户口的考生在八县(市)报考福州市区一级达标普高面向八县(市)招生的学校]。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户籍的考生在福州就读(学籍在本地)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持有效证件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师范外的各类学校。
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应随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以及由就读学校提供的学籍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等),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
往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也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凭户口簿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
考生可填报四个批次的志愿
今年,考生仍旧可填报四个批次的志愿,分别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其中,提前批包括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师大附中空飞班;鸿志班(福州四中、福州阳光学校);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等三所学校面向八县(市)招生的部分,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设2个志愿。第一批包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设5个志愿。第二批包括五年制高职(含体育、艺术专业),设2个志愿。第三批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中职和技工学校),设3个志愿。
按照规定,往届生(含同等学力)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扣10分后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有面试的各类学校(专业)必须报本批次第一志愿。同时填报师范类五年制高职2个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2个学校(专业)的面试。
照顾政策有微调
今年的照顾政策总体上和往年保持一直,只增加了两项加分的内容,即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的考生,今年将享受总分加3分的照顾。
以下是加分政策的全部内容,分为优先录取、加3分、加5分和其他照顾政策四大类别。
(一)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1、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2、初中阶段省级科技小发明创造(不含电脑制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3、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三好生;
(二)享受加3分照顾
1、初中阶段获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单项竞赛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2、初中阶段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项目(不含科幻画)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3、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和美术、书法现场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集体一等奖获得者。
4、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单项竞赛个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体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仅限短、中长跑(含跨栏)、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项,下同];
5、户口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6、驻守在边远山区、海岛和沿海突出部的军队干部子女,且在驻地学校独立初中或附设初中班学习的考生。
7、福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
(三)享受加5分照顾
1、初中阶段获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单项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初中阶段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项目(不含科幻画)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四)其它照顾
1、烈士子女的考生享受20分照顾;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部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部队子女的考生享受10分照顾。
2、台商子女考生享受10分照顾。
3、散居在汉族地区或在城区(关)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3分照顾,聚居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在农村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5分照顾。对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15分照顾。
4、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除以上照顾政策外还享受:
(1)初中阶段被评为设区市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的考生,享受3分照顾。
(2)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学历教育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学校(含幼儿园但不含党校、军事院校)教师(含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的子女,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
要提醒考生的是,在加分项目中,比赛或竞赛项目均应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而且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报考体育类、艺术类学校(含五年专)享受按政策规定的各类照顾分数的一半,“体育获奖者”报考体育专业,“文艺获奖者”报考艺术专业不享受加分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