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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临沂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六类考生可加分

2009-04-03 15:48:16佚名

  2009年临沂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出台。意见要求,所有初中生必须参加考试,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验证后查询考试成绩等级或领取考试成绩等级单。今年的高中招生继续严格按行政区域招生录取并注册学籍。

  初中在校生均须参加考生可单独报名

  学业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上旬,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报名工作(市直初中学校纳入兰山考区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罗庄考区组织、经济开发区纳入河东考区组织),可以毕业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也可由学生本人单独报名(个人报名需持身份证)。

  所有初中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跨县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在高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准参加报名考试,擅自报名参加考试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该类学生高中学籍。

  不得以考试成绩排队学生用身份证号查成绩

  初中学业考试由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组成。学业考试成绩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文化课考试阅卷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成并转换成等级,于6月30日公布考生成绩等级。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既定的成绩查询方式。使用身份证号验证后查询考试成绩等级或领取考试成绩等级单。

  严格按行政区域招生

  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遏制部分高中学校乱拉生源的现象,临沂市继续严格实行按行政区域招生录取并注册学籍。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全市;各县区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本县区。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县区,招收其它县区的学生必须事先征得生源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部项目达到C等级(合格)以上方能取得毕业资格,不合格者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方能准予毕业。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必须都达到C等级(合格)以上,否则不准报考。

  六类考生可加分录取

  不累计加分

  本次考试实行一考多取制。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作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

  实行高中学校招收特殊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6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给予鼓励性或照顾性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20分。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20分。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4)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

  (5)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对农村独生子女给予加5分、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家庭的孩子给予加10分照顾。

  (6)最后一学年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或“优干”学生;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市级以上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比赛中获前六名或二等奖以上者,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在系统中标注特殊考生标志,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或逾期不报的,一律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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