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将提高10%
2007年9月11日,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以及全国模范教师黄河清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网民在线交流。图为嘉宾访谈现场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宋云霄、吴晶)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11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并将着力缩小城乡教师的收入差距。
吕玉刚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高教师待遇。首先,从去年开始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实施了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套改入轨。按照新的工资制度的改革方案,不管教师在城市、县镇还是在农村,只要在同一个职务级别上,国家基本工资待遇是一样的。二是在改革过程中,特殊岗位的津贴补贴(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仍然照常实施。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待遇均提高10%。此外,新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的可以提高一到两个薪级,这对到农村去的老师而言,是一种激励和引导。三是为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提供相应津贴。
尽管如此,吕玉刚说,目前我国城乡教师在待遇上确实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地方出台的津贴补贴有一定的差别。这个工作仍需完善,特别是农村学校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过程中发放补贴的经费来源需要进一步明确。
我国认真解决教师编制、招聘、晋级、晋职机制问题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宋云霄、吴晶)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11日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我国正在完善教师管理体制,认真解决教师的编制、招聘、晋级、晋职等方面的机制问题。
吕玉刚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做好“两个层面”加“四个机制”。首先要从政府层面把教师职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的问题解决好。各级政府要更加重视教育,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更加关心和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的管理体制,认真解决教师的编制、招聘、晋级、晋职等方面的机制问题。保障教师的地位,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待遇。努力改善教师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增强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详细
教育部:师德和知识是师范生首要素质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吴晶、宋云霄)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11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表示,师德和知识是免费师范生最应具备的素质。
他指出,德、识、才、学、体是一个教师需要具备的素质。其中德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对于中小学教师来说,师德是核心,是灵魂。第二个是识,主要指知识。教师应掌握渊博、丰富的知识,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用最便捷、最有效的方法把这些知识教给学生。所以教师既要知道知识是怎么回事,更要知道知识的来龙去脉。还有一个“识”就是教师一定要有见识,教师站得有多高才能看得有多远,教师看得远近对学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