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综合评价暂不与升学挂钩
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今后北京初中毕业生将主要依据个人日常表现,从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个性发展五方面进行评价。
据了解,目前评价主要侧重发展性,不与升学挂钩。今后如果发展成熟,将由各区县逐步探索和研究如何在初中生综合素质与升学之间建立联系。
方案所提出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指标和发展指标两部分。其中,基础指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发展指标包括个性发展特长、有新意的劳动和活动成果等。
心理健康评价具体包括“了解自我”、“调控自我”、“关心、尊重他人”、“明辨是非,正常交往”、“适应学习环境的能力”、“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等要素。学业成就评价并不单一看分数,而是从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学业情感三个方面全面考查。所谓学习情感,是指“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意志”和“学业价值观”。
方案还对初中毕业生的评价内容进行了改革,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初中毕业评价的基本内容,改变不全面的评价内容。
改革后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由四部分构成:一是思想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学业情感;体育锻炼习惯、个人健康技能的掌握;自我认识、人际关系、适应环境等指标的评价结果,用评价量表、调查问卷、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通过分析评价信息形成毕业综合评价结果,用“等级”表示;二是知识技能评价结果,用考试法搜集评价信息,将毕业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三是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用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形成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四是有特长、有新意的劳动和活动成果等的评价结果,用文献资料法搜集评价信息,将学生三年来获奖、受表彰的事实进行汇总形成毕业评价结果,用“书面语言”描述表示;五是班主任“评语”,由班主任对学生三年来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个性发展所达到的水平做出全面评价,特别要肯定学生的优势和发展潜能,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生将建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袋,由学生本人和班主任以及各学科任课教师随时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点滴进步的事迹材料放入记录袋,并进行评价。每学期中学习小组还会以成长记录袋事迹为依据,根据平时了解对本组学生进行一次评价。
据介绍,去年北京全部区县进入课改,全市范围的学生素质综合评价也相应启动。目前,大多数区县的初中一年级学生都已开始接受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可以为各区县制定各自的具体评价标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