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普通高中择校费问题
浅谈普通高中择校费问题
大庆 教育 商江
2004年1月29日
我1974年毕业于师范学校.屈指算来,从事教育工作已经30年。由于没有专门研究教育成本,也没有从事教育经费管理工作,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隔行如隔山,对普通高中择校费问题知之甚少,不大敢枉言,惟恐对公众形成误导,担心难于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实在是惭愧。当然,对社会各方面对普通高中择校费的议论,我也无权说三道四。
最近,有新闻媒体报道认为:择校费是教育腐败,已经动摇了义务教育的根基。“择校费”之风越演越烈,已成为教育腐败的一个催化剂。治理教育腐败应从取消择校费做起。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有必要澄清某些模糊认识。
我想说明:我国择校费主要发生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发生在重点(示范)高级中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很少发生。重点(示范)高级中学会动摇义务教育的根基?我无法解释。我国公办重点(示范)高级中学收取的择校费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不属于乱收费。我国公办重点(示范)高级中学收取的择校费是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缴地方财政的,即使有人将此算腐败,也不能称之为“教育腐败”。普通高中收择校费,符合国家政策。不仅不属于乱收费,也不是治理教育腐败的突破点或突破口。在反腐败工作上,中央有统一部署,社会各方面应围绕中央部署工作,不可以另搞一套。新闻媒体也不要搞什么新提法。当听到社会上有各种不同声音的时候,要因势利导,不可以盲从。更不要误导。
新闻媒体报道应当在吃透了精神之后再下结论。
下面,我用事实说话:
一、全国普通高中招生不断增加, 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不断增加
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http://www.edu.cn/HomePage/zhong_guo_jiao_yu/jiao_yu_zi_xun/shu_zi/jiao_yu_fa_zhan/index.shtml
1998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359.55万人,在校生938万人。1983年出生人口20065048人,15岁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学率为17.92%。
1999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396.32万人,在校生1049.71万人。1984年出生人口20313426人,15岁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学率为19.51%。
2000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472.69万人,在校生1201.26万人。1985年出生人口20429326人,15岁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学率为23.14%。
2001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557.98万人, 在校生1404.97万人。1986年出生人口23190076人,15岁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学率为24.06%。
2002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676.70万人,在校生1683.81万人。1987年出生人口25282644人,15岁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学率为26.77%。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全国普通高中招生不断增加,2002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676.70万人,比1998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359.55万人,增加317.15万人;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不断增加, 2002年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1683.81万人,比1998年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938万人增加745.81万人。15岁人口升普通高中的入学率从17.92%上升到26.77%。
这说明全国教育事业在发展。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180.74万人, 在校学生2908.14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42.8%。
2002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28453万人。平均每万人口普通高中招生52.68人,平均每万人口普通高中在校生131.08人。普通高中在校生已经达到总人口的1.31%。
《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有步骤地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争取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60%左右。国家计委近日编制完成的《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指出,到2005年,我国初中入学率将到达90%以上,城镇初中毕业生基本进入高中,高中在校生将从2000年的2700万人增加到4600万人。
建设普通高中,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每安置一名高中生,建设投资大约一万元以上。
二、全国普通高中经费逐年提高,各县在普通高中经费方面的负担逐渐加重。
据《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http://www.edu.cn/HomePage/zhong_guo_jiao_yu/jiao_yu_zi_xun/shu_zi/index.shtml
1998年,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48.25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7.69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475.94元》,1998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策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1565.59亿元。
1999年,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69.31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7.22元; 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496.53元。1999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1999年为1815.76亿元。
2000年,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314.99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12.08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527.07元。2000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2085.68亿元。
2001年,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471.12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37.98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709.10元。200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2582.38亿元。
2002年,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565.25元,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31.79元; 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1797.04元。
2002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3114.24亿元。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全国普通高中经费逐年提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逐年提高。为了保证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成本只能提高,不能降低。
1998年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475.94元×在校生938万人=14287099200元,占1998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策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1565.59亿元的9.13%。
1999年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496.53元×在校生1049.71万人=15709225063元,占1999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1999年为1815.76亿元的8.70%。
2000年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527.07元×在校生1201.26万人=18344081082元,占2000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2085.68亿元的8.79%.
2001年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709.10元×在校生1404.97万人=24012342270元,占200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2582.38亿元的7.97%.
2002年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为1797.04元×在校生1683.81万人=30258739224元,占2002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3114.24亿元的9.72%。
2002年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30258739224元,是1998年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14287099200元的2倍多,即五年翻了一番。全国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占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的比重已经接近10%。这说明,全国各级政府在不断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投入。
由于普通高中经费以县为主。各县在普通高中经费方面的负担逐渐加重。今后负担还会继续加重.每多招一个普通高中学生,县财政将要在预算内每年多支付2000元,多培养一个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县财政将要在预算内多支付6000元。
2001年08月19日大洋网讯 所谓高中平均教育成本,就是培养一名普通高中生每年所需的费用。前两年广州市高中教育成本的平均值,即个别省级高中学生教育成本每年每位学生15853元,普通一般高级中学生教育成本每年每位学生约为10126元。
http://www.dayoo.com/content/2001-08/19/content_194584.htm
人民网南京2003年5月5日电 最近,南京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的教育成本进行了调研和测算。据调查,南京市中小学生每年人均教育成本是:省级重点高中校,每年每位学生人均教育成本为7432.07元,另外每年每生房屋折旧费125.08元;市级重点高中校,每年每位学生人均教育成本是6267.24元,另外每生房屋折旧费为86.64元;普通高中、示范初中、普通初中生人均教育成本、房屋折旧费两项合并是5162.26元、3853.30元、3482.77元;实验小学、示范小学、普通小学两项合计分别为2326.94元、2147元、1887.16元。
http://www.peopledaily.edu.cn/GB/kejiao/20030505/984966.html
如果按每生每年教育成本一万元测算,到2005年高中在校生4600万人时,全国用于高中的教育经费需要4600亿元。
2002年,全国教育经费为5480.03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为3491.40亿元,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3114.24亿元。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2002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22053亿元(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比例为14.76%。
目前,政府没有能力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即不具备普及高中义务教育的条件。政府预算内拨款有限,只能靠家长掏腰包了,只不过是把择校费部分或全部改为学费就是了。
三、全国普通高中收费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控之下,不是胡作非为。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中国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收取学费。
1996年12月16日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
第三条 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
第四条 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五条 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口执行。
第六条 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来源之一,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教电[2003]280号)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指高中招收择校生要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这一政策是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此,教育部明确,各地 “择校生”的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要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有关择校的费用。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严格具体的“三限”政策的实施办法,同时尽快将实施办法向社会公示,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落实“三限”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公办高中的综合督导评估。招生结束后,要对所有“择校生”的分数进行检查,对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对不落实的地方及时促其整改,凡违反“三限”规定的公办高中,不能评为示范性高中,已评上的要撤销其称号。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新华网北京2004年1月14日电(记者 齐中熙)学校收费资金今后将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严禁用来搞房地产开发、从事股票或期货交易以及滥发奖金、实物、组织公费旅游等。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坚决纠正挤占、截留、平调、统筹、挪用学校收费资金行为,确保学校收费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通知说,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收取的杂费、借读费、住宿费收入;各类普通高级中学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收入;各类函大、夜大、电大、远程教育学校收取的学费、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收入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学校收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及时足额核拨学校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学校收费资金。一些地方财政部门按比例集中学校收费资金以及一些教育部门统筹学校收费资金的做法,要立即予以纠正。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
今后,凡违反学校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截留、平调、挪用、集中学校收费资金的行为,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1/15/content_1276446.htm
以上事实说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是政府行为不端,不是学校行为,不是教育部门行为。
四、各地政府规定的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信息收集
2002-09-14 14:58:39 红网(稿源:湘潭晚报) (作者:周通)《高中择校费为何这么高 谁来为现代教育买单?》高中择校收费其实由来已久,最初基本上为暗箱操作,比如托关系、递条子、打招呼。择校生公开化应该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1996年,全国一些城市出现了采用以分数为标准,线内公费生和线外自费生与借读生并存的局面,择校收费也逐渐为家长们所接受。应该说高中择校收费有其合理的一面,有教育专家认为择校收费的实质是通过部分引进市场机制,对目前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供不应求关系起到一种修正作用,一方面可以补充公立学校教育经费的不足,还可以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另一方面也可以制约消费者以优质教育资源的盲目需求。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国纠办发[2001]10号)要求:大中城市对择校生收费要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应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接收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借读费。借读生缴纳借读费后,不准再向其收取杂费和其他费用。?高中招收择校生,不准违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不准违反规定录取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班额,不得挤压招生计划指标,变相扩大择校生人数。即择校生数量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比例)、限钱数(择校生交费标准,由教育部门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学校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
2003年3月24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教监〔2003〕1号)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掌握、具体制定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比例、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公办高中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招收择校生的人数占本校当年录取新生的比例不得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上限;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择校收费限定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其他择校费用;不得擅自招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各个学校自行其事,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超高乱收费、降低录取分数线。
对招收择校生的高中,各地在安排财政拨款时,要视择校生收费收入适当调整拨款金额,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教育审计部门在每年招生结束后要对择校收费的学校进行专门审计。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9日电据了解,一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5%,择校费每生三年最高不得超过1.8万;二类、三类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择校费每生三年贵阳市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其他市(州、地)每生三年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其它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择校费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0.6万元。(王卉 王韬)
南方网讯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高中择校费标准不变,3年费用为2?3万―4万元,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收取择校费。据介绍,择校生是指因自身的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高中学生(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从前年起,广州市对高中阶段的择校费实行“钱数、分数、人数三限制”原则,并明码标价,由市物价局制定试行一年的收费标准。去年,市物价局重新进行高中教育成本的调查、核算,并参考家长意见及社会反映,将各类学校的择校费标准均下降5000元,收费限制在2?3万―4万元。学生入学时,一次性缴清3年费用,学校对收费标准要公示。(记者李艳)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海南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海南省高中阶段择校生收费,根据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今年该省高中阶段择校生学费标准已制订出来。省属高中:海南中学6800元/每生每学期;国兴中学、海南师院附中5000元/每生每学期。市县所属高中,按照当地及学校实际情况,由市县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择校生学费标准,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海府地区4500元/每生每学期;文昌市、琼海市、三亚市、儋州市(含两院、洋浦)3000元/每生每学期;其他市县2000元/每生每学期。(记者韦能发)
《新闻晨报》 2003年5月20日江苏省教育厅昨日下发了关于2003 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公办高中择校费最高收费标准,根据该标准,南京等八市每生不超过3万元。该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03 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若干问题的通知设立“高中择校生”收费项目,择校费最高收费标准:苏南、苏中八市每生不超过3万元,苏北五市每生不超过2.5万元。
陕西省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近日研究决定,同意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的高中择校收费标准按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收取。据了解,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今年规定,高中招收择校生,应严格遵守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其中限钱数规定为:西安市的省级、市级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其他各设区市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0.8万元和0.6万元;西安市所在地的部分省级重点高中可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经过严格审批,同意西安中学等8所学校高中择校收费标准按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收取,同时将根据这8所学校办学水平变化情况,对其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上收费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6日电 记者8月15日从省辖市教育局长会议上获悉,河南省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敲定,省级重点高中每生三年不超过2.1万元,市级重点高中每生三年不超过1.5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不超过1万元。该标准只规定了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的上限,各市具体收费标准还应综合考虑生均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以及上年实际收费情况、择校生比例、最低录取分数线等多种因素,由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经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于培养成本偏高的少数学校,其收费标准可在上述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须经省辖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河北省物价部门重申: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以去年为准.按照通知规定,设区市市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设区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20000元;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12000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6000元。各类公办高中对择校生收费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但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据新华社重庆1月28日电,据重庆市政协的一份提案显示,重庆市某些中学收取“择校费”已进入市场化按质论价阶段。渝中区某些重点中学4万元/人(起步价),然后按低于分数线每10分加收5000元计价;地处沙坪坝区的重庆市某重点中学1.6万元/人(起步价);南岸区某普通中学0.95万元/人(起步价);连三峡库区某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重点中学每个择校生也得交1万-2万元。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实习生刘磊通讯员付军报道:据悉,湖北省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三限生”择校费不得超过2.7万元;市级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三限生”择校费不得超过2.1万元;一般高中每生择校费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2002年3月7日《京华时报》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调查13550人后于5日公布:去年,北京的居民家庭子女教育支出总额达到84亿元,在全国31个省会中排名第二。
据调查,2001年31市居民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总额达到596亿元,户均支出5900元。上海、北京、天津的居民家庭子女教育支出总额在31市中排名前三位,分别达到86亿元、84亿元、44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择校”费是教育支出的重要部分。调查显示,2001年31个省会平均每个家庭为此支出6600元。“择校”支出总额达到104亿元,占596亿教育支出的1/6。2001年每个有子女留学的家庭平均支出64000元,总额达到47亿元。每个有成人教育支出的家庭中平均也要支出近60000元,总支出也达27亿元。(赵鹏)
以上事实说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不是局部行为,而是各地共同采取的措施。
五、国家有关部门对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没有纵容,少闻“教育腐败”言论
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发一个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文件,至少进行一次对教育乱收费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
2003年2月19日中纪委二次全会通过的《中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003年9月至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李镭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已查出教育违规收费金额逾21亿元. 据对20个省(区、市)的初步统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派出检查人员14623人次,组成3033个检查组,对63484所大、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教育乱收费案件12634件,违规收费金额214001.54万元,已实现经济制裁18117.61万元(其他问题正在处理中),其中已退还学生16013.48万元,清退金额约占实现经济制裁金额的90%。李镭指出,这些乱收费学校有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或者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有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或禁止的费用;有的提高标准收取学费、杂费及代管费;有的将收费与入学挂钩乱收费。突出体现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在校学习考试、后勤服务、毕业离校等5个环节。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将“捐资”、“赞助”等与学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未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以及提高标准收取借读费等;高中阶段则是未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收取高额“择校费”、“赞助费”,擅自扩大调节生比例,变相超收学费等;在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是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点招费、转专业费、赞助费、建校费等。
教育部部长助理、纪检组长田淑兰在2003年度工作报告中说,近5年来,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共组成近5万个检查组,检查了47万多所小学和12万多所中学,查出中小学各种违规收费5年合计15亿元,清退10亿元;查处乱收费案件3万余件,有4600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年来,教育战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党中央和中纪委的统一部署,是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形象的重要举措,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4年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2003年共查出了违规、乱收费8.53亿元,清退违规收费6.39亿元;处理了2488名有关的责任者,其中有359名校长被撤职。周济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在去年是作为教育系统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的,也是作为全国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来抓的,说明这个问题还是存在的,而且在有些地方还是比较严重的。去年查出了违规、乱收费的总金额是8.53亿元,清退违规收费6.39亿元;经过查处,处理了2488名有关的责任者,其中有359名校长被撤职。当然这个问题会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乱收费现象的存在,严重地败坏了教育的声誉,教育部门决心把这件事情治理到底。
2004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问题。
国家有关部门并未提出把择校费问题作为治理教育腐败的导火索或突破点。
在反腐败工作上,中央有统一部署,社会各方面应围绕中央部署工作,不可以另搞一套。新闻媒体也不要搞什么新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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