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育明高中2017年音乐特长生招生方案(2)
3.内容:
(1)、考生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作品:5分钟之内。(乐器自备,不用伴奏)
(2)、视奏一条短旋律。(考试现场抽取)
4、评分小组: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招生学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专项素质测试采取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如果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以自选曲目得分高者录取。若自选曲目得分也相同,现场以7名评为投票数高者录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测试的监督工作,测试工作过程实程录像。
六、音乐特长生成绩认定及公示
1、我校依据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教育局要求按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确定本校艺术类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教育局官网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
2、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统招生在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以教育局中考文件为准)。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七、考生考试纪律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陪同人员不得入校。
2、考生的考试顺序由考试前现场抽取。
3、考生在备考教室准备考试,听从老师统一调度安排。
4、考生误考,责任自负。
5、考生考试结束即离开考场,不得干扰其他考生考试。
八、工作人员纪律
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胸牌
2、工作人员不得与考生有考试工作之外的接触
3、工作人员不得评价考生的考试状态
4、工作人员需严格控制考试完毕的考生离开考试区域
九、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十、咨询
1、联系方式: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何冰13354087532
十一、其它
1、投诉电话:0411—84759236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大连育明高级中学
2017年5月12日
大连育明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