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发布
各区(市、县)、先导区招考委: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大连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理念;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有利于遵循高考改革趋势,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要有利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为学生成长奠基。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外地户口的,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各类中等学校在读生、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报名学生基本信息将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初一体育考试、初二地理和生物考试,学生的报名基本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应届考生要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外国籍学生限报市教育局指定的外籍子女定点就读学校。
(二)报名办法
1.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户口在市内五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但未在其辖区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市内高中,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采取电子信息采集的办法,由区市县招生办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
(三)报名时间
初三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30日。
初二报名时间4月1日至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