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连中考体育免考、缓考和补考
2013大连中考体育免考、缓考和补考
免考: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有效的残疾证明,经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卫生局审核确认,可以免试体育。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临时患有严重病、伤不能坚持正常体育活动,或患有心脏病、高度近视等不适宜做体育运动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考生需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治病过程的原始记录材料,报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初三年级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经审核后以区为单位统一到市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鉴定费由学生个人负担),鉴定结果经市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后,可以免考体育;初一、初二年级的考生报区教育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审核小组确认。
被认定为免考体育的考生的名单,须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初三考生公示期为:5月7日-9日;初一初二考生公示期为:5月28日-30日)。
缓考:因外出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机会只有1次;初一年级、初二年级未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上报,并在初三缓考时间内由市统一组织考试(以初三标准核分)。
补考: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受到影响的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属实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其考试成绩以补考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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